珠海海泉湾风力发电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稿时间:2026-01-23 07:57 [ 字体: ]

珠海海泉湾风力发电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位于珠海西部,总占地5.1平方公里,是由中国旅游集团旗下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旅国际”)开发建设的,集海洋温泉、度假酒店、主题乐园、缤纷商业、一线海岸、旅游地产于一体的文旅度假综合体。我们热忱地邀请您共同参与珠海海泉湾度假区招商活动

二、项目招商业态

风力发电项目招商

三、项目合作方式

本次招商项目合作模式为场地租赁及电价折扣方式

四、项目合作要求

(一)企业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具有执行该项目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投资或技术输出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企业招商资料

各项目投资单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5.报名者行业从业经历、经营业绩及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6.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专利文件等;

(三)项目合作流程

各项目投资单位,依照如下招商流程,洽谈项目合作:

1.意向沟通:来电沟通项目投资意向,介绍项目占地、项目组成、投资规模等运营思路;

2.现场考察:投资单位与招商单位电话预约项目考察,带领投资单位,实地考察;

3.提交报名资料:依照公告所列的招商资料,投资单位提交报名

4.方案比选:由招商单位组织方案比选,确定合作单位

5.招商单位与确定合作单位洽谈合作细节,并对项目相关合作内容进行谈判,形成最终合作方案

(四)运营管理要求

1、投资方需自行建设满足招商方要求的室外风电项目,并在2026年内完成交付使用。

2.所有参与招商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景区相关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影响公司管理与运作,一切以服务接待为目的,实现共赢。

3.投资单位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投资项目经营范围、装修、运营方案。

4.完成建设的项目,未经允许房屋主体结构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公司无偿收回项目,投资单位按原价赔偿,禁止私搭乱建。

5. 项目建设、审批及批准

1)投资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并承担所有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设、验收等。

2)投资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获取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所需的所有政府项目立项、批准、证书和许可;

(3)投资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取电网接入所需的所有批准、证书和许可并自行获取供电营业资格(如有余电上网)。

4)投资单位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改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即发布之日起截止2026年6月30日有效,有意向合作方在公告发布后方可咨询、报名

联系人:胡先生13823097388 徐女士13425067969

报名邮箱:lei.xu6abcd@ctg.cn

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文旅发展部办公室

 

 

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珠海海泉湾风力发电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docx